1、不去民政局如何离婚
不去民政局登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,具体方法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。
1.当夫妻双方没办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,其中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、副本及有关的证据材料。
2.只须符合起诉条件,法院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,并公告双方当事人。在诉讼离婚过程中,法院会进行调解,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,法院将会依法判决离婚。
3.起诉离婚时,原告需要筹备的材料包含民事起诉状(即离婚起诉状)、夫妻的有效结婚证、原告的身份证件与户口本。
4.若之前已有离婚诉讼历程,还需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或裁定书。
2、不想离婚怎么样应付
法律快车提醒,假如面临被起诉离婚但自己并不想离婚的状况,可以积极采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。这类证据或有助于在法庭上证明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,从而说服法院不判决离婚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、与别人同居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,或者存在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,应当准予离婚。
因此,只须能证明上述状况没有,或者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,就大概阻止离婚判决的作出。
3、离婚手续办理地址
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址取决于双方是不是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。
1.若双方能就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建议,可以携带有关证件(身份证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)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。
2.假如双方没办法就这类问题达成一致建议,想要离婚的一方则需要前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。
应该注意的是,假如被告的常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同,那样应由常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若觉得夫妻感情已破裂,法院将会判决离婚。